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
(发布时间:2021-11-12)
各学院、重点科研机构、直属单位: 冬季是火灾易发多发季,为了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通知、合肥市消防部门检查指导要求,切实做好冬季校园火灾风险防范工作,维护安全的教学、科研、学习和生活环境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。防火工作人人有责,每年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。请各单位以“落实消防责任、防范安全风险”为主题,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、教育和演练工作,学习消防安全知识,掌握基本的预防火灾、识别火灾隐患、扑救初期火灾、逃生自救等技能,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,有效提高校园消防安全水平。 二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。检查用电安全,购买合格电器产品,按说明书正确使用,及时更换老化的电器和线路,保持电器干燥通风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,不超负荷用电,不私拉、乱接电线。严禁电动车进楼宇,严禁携带电动车电池进楼充电,严禁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。及时清理办公室、楼梯间、配电室、机房等重点部位的杂物。动火作业应办理备案手续,并采取妥善防护和应急措施。 三、做好实验室防火工作。妥善保管和使用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危化品、大功率电器、高温高压等危险设备,按要求规范张贴警示标识、操作流程,及时清理实验室的纸箱纸张、塑料、废旧家具等可燃杂物,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。 四、畅通应急疏散通道。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,走廊、前室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场所是楼内人员的逃生和救援通道,须时刻保持畅通。走廊、楼梯间等部位的常闭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,确保疏散通道安全。严禁在疏散通道摆放桌椅、设备、废旧杂物等各类物品,严禁在安全出口门上锁,严禁挤占消防车通道。 五、开展重点消防场所检查整改工作。对实验室、教室、学生宿舍、图书馆、档案馆、报告厅、食堂、机房、配电房、医院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,对易燃易爆危化品、各类大功率电器、老旧线路开展重点排查,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并及时整改到位。 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前完成消防月各项工作,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保卫与校园管理处(zhangxf@ustc.edu.cn)。 联系人:张吉,电话:63602347。 保卫与校园管理处、实验室安全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