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工集体户户口迁入流程

(发布时间:2021-05-18)


办理事项

教职工(博士后)户口迁入

办理机关

包河分局户政中心

所需材料

  1. 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(复印件须加盖公安机关户籍专用章,省内网迁必须带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)

  2.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  3.  在职证明(人力资源部开具)

  4.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英文需经教育部认证)

  5. 入户介绍信(户籍科开具)

  6. 住房通知单(迁入校内住房立户需提供)

办理流程

  1. 备齐以上材料经校户籍科初审,开具入户介绍信去包河公安分局户政中心申办准迁证;

(校内有住房凭住房通知单申请立户,校内住房必须是空户;无住房迁入学校教工集体户);

  1. 持准迁证(第二联)及相关材料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;

  2. 持准迁证(第三联)和《户口迁移证》到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手续。

  3. 安徽省内网迁,带齐所需材料到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落户手续。

备   注

  1. 集体户入户后将集体户口页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交回户籍科。

  2.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地址:包河大道118号,包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内。

咨询电话:0551-63357393  作息时间:朝九晚五(9:00-17:00)节假日不休息。

  1.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保卫与校园管理处户籍管理科电话:0551-63602311


办理事项

子女出生户口迁入教工集体户

办理机关

包河分局户政中心

所需材料

国内出生:

  1. 夫妻双方户口本或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(本校教职工到户籍科领取)

  2. 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

  3.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

  4. 入户介绍信(户籍科开具)

  5. 在职证明(人力资源部出具,原学生集体户转教工集体户需提供)


国外出生:

1、父母双方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本原件

2、子女出生证明(经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、领事确认件或公证书)

3、夫妻双方结婚证及身份证原件

4、父母及子女回国(境)使用的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

5、入户介绍信(户籍科开具)

办理流程

备齐以上材料经校户籍科初审,开具入户介绍信去包河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。

备   注

1、入户后子女的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由户籍科登记后自行保管,教职工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交回户籍科。

2、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地址:包河大道118号,包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内。咨询电话:0551-63357393  作息时间:朝九晚五(9:00-17:00)节假日不休息。

3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保卫与校园管理处户籍管理科电话:0551-63602311






联系信息

报警指挥中心--63600110 保卫处办公室--63602310

南区治安报警--63492090 西区治安报警--63602305

东区治安报警--63602309 特勤队办公室--636007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