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工集体户户口迁入流程
(发布时间:2021-05-18)
办理事项 教职工(博士后)户口迁入 办理机关 包河分局户政中心 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备齐以上材料经校户籍科初审,开具入户介绍信去包河公安分局户政中心申办准迁证; (校内有住房凭住房通知单申请立户,校内住房必须是空户;无住房迁入学校教工集体户); 持准迁证(第二联)及相关材料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; 持准迁证(第三联)和《户口迁移证》到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手续。 安徽省内网迁,带齐所需材料到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办理落户手续。 备 注 集体户入户后将集体户口页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交回户籍科。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地址:包河大道118号,包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内。 咨询电话:0551-63357393 作息时间:朝九晚五(9:00-17:00)节假日不休息。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保卫与校园管理处户籍管理科电话:0551-63602311 办理事项 子女出生户口迁入教工集体户 办理机关 包河分局户政中心 所需材料 国内出生: 夫妻双方户口本或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(本校教职工到户籍科领取) 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入户介绍信(户籍科开具) 在职证明(人力资源部出具,原学生集体户转教工集体户需提供) 国外出生: 1、父母双方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本原件 2、子女出生证明(经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、领事确认件或公证书) 3、夫妻双方结婚证及身份证原件 4、父母及子女回国(境)使用的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、入户介绍信(户籍科开具) 办理流程 备齐以上材料经校户籍科初审,开具入户介绍信去包河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。 备 注 1、入户后子女的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由户籍科登记后自行保管,教职工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交回户籍科。 2、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户政中心地址:包河大道118号,包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内。咨询电话:0551-63357393 作息时间:朝九晚五(9:00-17:00)节假日不休息。 3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保卫与校园管理处户籍管理科电话:0551-636023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