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安全,人人有责——我校举行“4•15国家安全教育日”宣传活动

(发布时间:2017-04-17)

    2017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安全教育日,当天中午,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协同安徽省国家安全、合肥市国家安全局,于东区学生活动中心开展一场国家安全法宣传活动。

  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保证人民安居乐业,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。”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,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,深刻指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,就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、夯实国家安全社会基础提出明确要求、指明行动方向。高校是国家安全工作的前沿宣传阵地,要增强忧患意识,做到居安思危。让国家安全深入每个师生的心中。

   通过悬挂横幅、摆放展板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宣传,广大师生积极响应,并纷纷在宣传横幅上签字留名表示支持。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积极开展,使师生们充分了解到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,提高了国家安全意识,并且牢记国家安全机关受理举报电话12339。

(保卫与校园管理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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